Wednesday, August 01, 2007

要補貼計程車?

該補,不補貼?

不要補貼計程車,讓起步費率漲,讓所謂的搭小黃族承受高油價, 而不是由處於經濟弱勢的計程車運將為了怕調漲,生意變成清淡,而自己苦哈哈的吸收高油價,反而成了浮動油價的政策下的最大受害者之一。
要補貼計程車? 這作者一方面說補貼不公平(對機車), 又說補貼了太少,業者要調漲,補貼就會取消。


目的就是要,避免大眾因油價的政策,又增加了個人私有車輛的使用率。如,本來坐小黃/客運的, 改用機車,或開車。

短期的補助,是要緩和高油價及油價大波動對經濟及環境的衝擊,這才是重點。


其實, 使用者付費誰都瞭。機車/汽車在都會人口密集區所造成的footprint(環境負面影響),也是該重視的啦!





http://www.hi-on.org.tw/bulletins.jsp?b_ID=71239
油價補貼爭議
彭百顯2007/08/02

近來,油價不斷攀升,民眾叫苦連天,行政院好不容易提出補貼方案,依然是砲聲隆隆。

行政院為因應國際油價上漲,決定採取補貼交通運輸油價的政策,大眾運輸工具柴油每公升補助3元,估計補貼金額每月約6900萬元;計程車汽油每公升 補助2元,每月每部計程車優惠數量以550公升為上限,每月補貼約1億元,總補貼1.7億元由中油吸收。行政院並提出但書,未來若業者提出運價調整或油價 回跌,就不再補貼。

持平而論,對大眾運輸業者補貼政策具有鼓勵節約能源、壓抑票價上漲效果,對都會區仰賴大眾運輸工具的相對弱勢民眾幫助較大。然而,對缺乏便利大眾運 輸工具之郊區民眾則不公平,而且這些族群經濟所得可能更弱勢。任何補貼政策本身即蘊含不公平,但如果評估希望造就之總體效益高於不公平,則該政策仍然值得 實施。

但對於計程車補貼不僅欠缺正面效益,計程車司機也表達不滿。一般搭乘計程車者經濟條件相對較具優勢,政府每月補貼1億元,讓所得條件較差而飽受風吹 雨淋之機車族情何以堪。對業者而言,以如此補助卻要壓抑其上漲,恐怕亦難獲得全面認同。政府運用補助計程車壓抑費率,用油補貼每年12億,汽車燃料使用費 從2005年10月1日起免徵(稅收減少約10億),但仍難敵費率上漲壓力。以大台北地區為例,計程車從2000年以來就沒調過跳表價,當時油價每公升 18.6元,現在已達30元,每公升補貼2元,以一天20公升用油計算,補助40元實無法符合計程車業者成本上漲之期待。由此可看出,行政院對計程車補貼 政策不僅違反使用者付費原則,更欠缺社會公平正義。

事實上除油價補貼爭議外,對石油課徵的稅費也同樣存在不公平及違反使用者付費現象。目前對石油收取的相關稅費,包括關稅、營業稅、油氣類貨物稅、汽 車燃料使用費、及空氣污染防治費等,另經濟部依石油管理法規定收取石油基金,可見台灣石油稅費龐雜,分別依用途課徵稅費,因此,消費者實際負擔之油價遠較 牌告油價為高。尤其,最引發爭議的汽燃費隨車徵收,更違反公平合理及使用者付費原則,這種不合理現象,至今已超過45年,政府均無能改革。

汽燃費係基於道路使用之觀念而徵收,為專供公路建設的指定用途稅。目前採取隨車徵收方式,不論車輛使用頻率、行駛里程與耗油量多寡,均課以同一費 率,根本不能反映道路使用情況,是嚴重不公平的「惡法」。雖然18年前財政部即提出應改為隨油方式課徵,但遲無下文。而交通部從1995年起著手規畫汽燃 費隨油徵收相關作業,至今亦無成果。目前,交通部另提出將汽燃費合併其他石油相關規費,改為隨油徵收的「石油稅」,亦未定案。這項足以落實使用者付費及公 平合理原則的稅制變革,竟然可以拖延數十年毫無成果,行政部門搬出地下油行問題難以解決、增加汽車運輸業者營運困難等種種理由抗拒改革,充分凸顯石油稅制 與社會正義脫節。而行政、立法部門只關注稅收及相關團體利益,毫無正義擔當。

為了推行京都議定書的決議,更為了節約能源,台灣油價的訂定、補貼及石油稅制,均應在社會公平正義考量下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。唯有如此,才能真確反映能源消耗及污染的外部成本,回饋社會。


Comments: Post a Comment



<< Home

This page is powered by Blogger. Isn't yours?